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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群众病有所医
——白云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小记
2008年元月,白云区都拉乡小河村村民王明华因身体感到不适,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白云医院检查身体。经过医疗检查,王明华被确诊患有肺结核及脑肿瘤疾病。面对医院方下达的诊断书,王明华一家子懵了。的确,要想医治这两项大病,对于一个经济来源仅靠务农,月平均收入不足400元的普通农村家庭来说,要付出的经济代价是高昂而难以承受的。
“刚拿到诊断书的时候,我们真的都傻了,不知道该咋办!儿子的病肯定是要医的,无论如何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受病痛的折磨啊……看来就全指望那‘救命’的红本子了。”王明华的父亲说,他口中所提到的红色“救命”本子,就是指全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领取的《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自从2002年王明华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每年按时交纳参保金,全家享受到就医看病相应医疗费用得到报销补偿的优惠政策。据王明华介绍,今年医治疾病花费了近50000元,一共得到5次合作医疗报销补偿(其中包括大病二次补偿)共计16300余元,为全家减轻了不少负担。“疾病虽然带来不幸,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好政策带来了希望,能让我们农民看得起病。”王明华在病床上紧紧握着手中深红色的“救命本子”——《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感动万分。
2002年11月1日,白云区农村合作医疗正式启动,至今已历经6个周期。农民参保率逐年提高,从最初的31.2%提高到2008年97.96%。从2002第1周期至2007年第5周期期间,累计报销金额达7690057元,参保群众受益率最高达86.9%。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基本解决了辖区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现了村民“小病不出村”,基本告别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按照合作医疗基本模式的发展,第五、六周期筹资、补偿执行贵阳市统一方案,个人缴纳不分档次,统一为10元。第五周期市、区乡三级财政分别按人均10元、15元、10元匹配,每人筹资45元;第六周期白云区列为全国新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央、省、市、区财政分别按人均40元、30元、7元、3元匹配,每人筹资90元。今后,王明华一家每人只需交纳10元,便可享受合作医疗各种报销补偿的优惠政策。
据悉,白云区采取多种切实举措,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开展。包括加大经费投入,区财政将合作医疗匹配基金、办公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提供资金保障。并不断加大对区、乡、村卫生机构的硬件投入,投入400余万元为5所卫生院进行了房屋建设和购买设备,投入近90万元对50个村卫生室房屋进行了改造和购买设备,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同时,增加就医选择面,方便参合群众就诊和报销。将乡村两级卫生服务机构、区一医和区内1家民营医院、4家厂矿医院纳入合医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证通”,参合群众在区内可任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获当场减免报销。在市及市级以上医院就诊由乡镇合医代理报销,减少群众跑路。
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挂历、宣传单、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合作医疗政策及其意义,不断提高村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知晓率和自愿参保率。加强科学管理,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建立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业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管理、维护,及时录入基础数据和就诊信息等,确保合作医疗资金支付的准确性、安全性、可监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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