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和《中共白云区委关于印发<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党发〔2008〕28号)精神,用两年时间化解积案难案,白云区将于2008年7月至年底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2008年7月16日上午9:00至11:30在区会议中心(区行政中心);
2、7月17日以后在区信访接待中心(区信访局)。
二、接访人员、单位
1、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区政府区长、区政协主席、区委常委、副区长。
2、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国土分局、区人事劳动局、区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接访。
3、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参与接访。
三、接访形式
开门接访、预约接访、来信反映、电话联系、电子信箱。
四、接访要求
1、为了确保来访群众能得到及时周到的接待、便于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到场,现场会办处理信访事项,请来访者提前一到两天与区信访局电话联系预约,防止因人员过多而导致当日无法接待。
2、来访群众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直接面对面反映问题和诉求、带全必要的相关情况资料。
3、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群体来访反映的问题属同一事项的,应事先选出代表(不得超过5人);
4、年老体弱、病残人员应由相关人员代为信访,如必须亲自到场的应由亲友陪同来访。
5、为了便于对口处理问题,来访人应根据自己所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对应的区分管领导的日程安排,提前联系约访时间。
6、来访者必须遵守接待纪律,注意爱护公物,保证公共场所卫生,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7、遇有特殊情况,区领导调整接访时间的,请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公告,有预约的,则由信访局负责电话联系。
五、转(交)办程序
区委、区政府领导接访后,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接访领导的意见将所反映问题转(交)相关部门限时查明情况,将处理意见报接访领导。
联系电话:0851—4616637 联系人:袁欢英
特此公告
附表:白云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日程表
姓名 |
接待日期 |
服务部门 |
接待地点 |
参与部门 |
备注 |
区委、区政府全体领导、区人大主任、区政协主席 |
7月16日 |
|
区会议中心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
按照中央、省、市联席会议要求,由区信访局在《白云电视台》、《白云快讯》、白云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待领导、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形式。 |
张朝栋 |
7月17日 |
区纪委、区信访局 |
区信访局信访接待室。 |
宋书平 |
7月18日 |
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 |
袁云龙 |
7月21日 |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
任萍 |
7月22日 |
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局 |
刘琚芳 |
7月23日 |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
陈德勇 |
7月24日 |
区人武部、区信访局 |
黄荣 |
7月25日 |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
杜正军 |
7月28日 |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
向洋 |
7月29日 |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
杨海 |
7月30日 |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
李云霞 |
7月31日 |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
苏永泓 |
8月1日 |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
魏荣华 |
8月4日 |
区政法委、区信访局 |
黄昌祥 |
8月5日 |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
马长青 |
8月6日 |
区委办、区信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