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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关于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和《中共白云区委关于印发<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党发〔2008〕28号)精神,用两年时间化解积案难案,白云区将于2008年7月至年底开展“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2008年7月16日上午9:00至11:30在区会议中心(区行政中心);
2、7月17日以后在区信访接待中心(区信访局)。

二、接访人员、单位
1、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区政府区长、区政协主席、区委常委、副区长。
2、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国土分局、区人事劳动局、区民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接访。
3、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参与接访。

三、接访形式
开门接访、预约接访、来信反映、电话联系、电子信箱。

四、接访要求
1、为了确保来访群众能得到及时周到的接待、便于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到场,现场会办处理信访事项,请来访者提前一到两天与区信访局电话联系预约,防止因人员过多而导致当日无法接待。
2、来访群众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直接面对面反映问题和诉求、带全必要的相关情况资料。
3、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群体来访反映的问题属同一事项的,应事先选出代表(不得超过5人);
4、年老体弱、病残人员应由相关人员代为信访,如必须亲自到场的应由亲友陪同来访。
5、为了便于对口处理问题,来访人应根据自己所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对应的区分管领导的日程安排,提前联系约访时间。
6、来访者必须遵守接待纪律,注意爱护公物,保证公共场所卫生,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7、遇有特殊情况,区领导调整接访时间的,请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公告,有预约的,则由信访局负责电话联系。

五、转(交)办程序
区委、区政府领导接访后,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接访领导的意见将所反映问题转(交)相关部门限时查明情况,将处理意见报接访领导。
联系电话:0851—4616637 联系人:袁欢英
特此公告

附表:白云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日程表

姓名

接待日期

服务部门

接待地点

参与部门

备注

区委、区政府全体领导、区人大主任、区政协主席

7月16日

 

区会议中心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按照中央、省、市联席会议要求,由区信访局在《白云电视台》、《白云快讯》、白云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接待领导、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形式。

张朝栋

7月17日

区纪委、区信访局

 

 

 

 

 

区信访局信访接待室。

宋书平

7月18日

区委组织部、区信访局

袁云龙

7月21日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任萍

7月22日

区委宣传部、区信访局

刘琚芳

7月23日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陈德勇

7月24日

区人武部、区信访局

黄荣

7月25日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杜正军

7月28日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向洋

7月29日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杨海

7月30日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李云霞

7月31日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苏永泓

8月1日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魏荣华

8月4日

区政法委、区信访局

黄昌祥

8月5日

区政府办、区信访局

马长青

8月6日

区委办、区信访局

 

 
 
白云区“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领导小组
   
200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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