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十一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与白云区人民政府签定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现将白云区“十一五”期间辖区内第一批污染源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各单位要按照下达的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按要求完成。
附:白云区“十一五”期间第一批工业企业、污染源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表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