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现根据工作需要,对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等领导同志的工作分工如下:
黄昌祥同志(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区人劳和社保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编委办。
苏永泓同志(常务副区长)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文明城区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查、应急管理、司法普法、信访维稳、禁毒、双拥和征兵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含国教办、法制办、人防办)、区建设局(含规划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南湖办、区后勤服务中心。联系区人大、区政协、统战、各民主党派、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及武警、消防、供电有关工作。
滕 义同志(副区长) 协助区长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国企改革、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国资公司。联系驻区金融、保险、邮政和通信有关工作。
袁云龙同志(副区长) 协助区长负责工业经济、强县建设、开发区建设、循环经济、知识经济、信息产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第三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统计局、区开发办(含驻外招商处)、区环保局、区三产办。联系区工商联。
王 衡同志(副区长) 协助区长负责科学技术、国土资源、非煤矿山管理、移民和外事侨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科技局、区国土资源分局。联系区科协、区侨联。
杜正军同志(副区长) 协助区长负责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教育、旅游、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滕义同志分管区教育局。
分管区卫生局(含爱卫办)、区文体广电局、区民宗局、区档案局、区旅游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区关工委、区残联、区老体协、区文联、红十字会相关工作。
向 洋同志(副区长) 协助区长负责农业、农村(新农村建设)、农民、农业产业化、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白云园区)、气象、防汛抗旱、森林防火、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农办(含区新农办)、区农水局、区林绿局、农业科技园区办、区人口和计生局、区民政局、区粮食局、蔬菜服务中心、区供销社、区物价局。联系区气象局及各乡、镇相关工作。
杨 海同志(副区长) 协助区长负责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社区建设等工作。
分管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区乡企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联系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明办、区个私协、区消协、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
杨武靖同志(副调研员) 协助苏永泓同志联系区政府督查、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张金兰同志(副调研员) 协助苏永泓同志联系文明城区创建、协助杨海同志联系社会团体等方面的工作。
陈祖寿同志(副调研员) 协助杜正军同志联系社会统筹、文体广电等方面的工作。
邵真华同志(助理调研员) 协助苏永泓同志联系南湖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小城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徐家升同志(区长助理) 协助黄昌祥同志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电子政务工作,协助黄昌祥同志联系财税、劳动就业工作,协助滕义同志联系金融、保险方面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