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区文广局资料:1、申请;2、工商部门办理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近照4张;4、有确定的经营范围;5、经营场所证明、地理位置图、场地平面图。
报区消防部门资料(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1、申请人填写
《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核准通知书;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及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查验后退还)及复印件。如果是申请人委托代办,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及复印件;4、该场所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自行拟定);6、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证明(区级以上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书或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证明都认可,需核对原件及复印件);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由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自行拟定);8、场所平面图(草图);9、其他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资料。
报区工商分局资料:(参见工商服务指南)
办理时限:文广局时限20个工作日,消防部门7个工作日,合计工作日:2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文广局工本费40元。(办文化经营许可证)